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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动员参与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24-11-27 12:01:17点击次数:1255次字号:T|T

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、街道办事处、区属公司,各镇财政所:

为加强新会计法宣传学习与贯彻实施,促进会计人员、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了解掌握会计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文件,推动有关各方知法于心、守法于行,财政部会计司联合中国会计学会,北京、上海、厦门国家会计学院,中国会计报开展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。现请本区各单位相关同志积极参与此活动。

一、答题规则

(一)答题时间。

2024年1118日起至2025118日止。

(二)答题途径。

活动采用网络答题方式进行,参与途径如下:

一是访问财政部门户网站、财政部会计司子站,进入“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”栏目注册答题。

二是访问北京、上海、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或关注“i上国会”微信公众号,根据相关提示注册答题。

三是访问中国会计学会网站或关注其微信公众号,根据相关提示注册答题。

四是关注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,点击底部菜单“会计答题”注册答题。参与者注册答题时,须按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。

(三)试题类型。

试题分为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。每份试题共100道题目,满分为100分。

(四)成绩评定。

答题不受时间限制,答题完毕后,系统自动评定并即时显示答题成绩。参与者在选择生成成绩单前可多次答题;生成成绩单后将不能再答题,成绩单将以历史最高答题分数作为最终成绩。

(五)答题奖励。

答题活动设置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和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奖励。

1.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奖励:答题成绩在90100分的,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40学分;答题成绩在8089分的,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。需要记录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,须确保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(https://ausm.mof.gov.cn)上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。活动结束后,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将根据会计人员答题成绩,自动记录继续教育学分。

2.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奖励:答题成绩在90100分的,视同完成2025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15个学时;答题成绩在8089分的,视同完成2025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10个学时。需要记录继续教育学时的注册会计师,须在注册答题界面填写注册会计师编号。活动结束后,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根据答题成绩对应个人编号,统一记录继续教育学时。

二、活动链接

(一)网站。

财政部:www.mof.gov.cn

财政部会计司:kjs.mof.gov.cn

北京国家会计学院:www.nai.edu.cn

上海国家会计学院:www.snai.edu

厦门国家会计学院:www.xnai.edu.cn

中国会计学会:www.asc.net.cn

(二)微信公众号。


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会计科

2024年1122

(编辑:admin)